入住六年蚁害不绝老人心力交瘁
倾尽毕生积蓄在罗湖区莲塘畔山路购买了一套新房,本想静心养病,岂料白蚁先进驻,平添了许多烦恼。开发商却逃避责任。这些年来,为根治蚁害四处奔走,56岁的刘女士跑遍了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,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然而问题始终得不到圆满解决,这是记者从市人大有关方面获悉的。
蚁害祸因:开发商建房时白蚁预防不到位
刘女士于2002年12月买下由深圳市广×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广×成开发商)标榜“清幽”的罗湖区莲塘梧桐山新居二期21栋某房,并按规定办理了入伙手续。
2003年,刘女士处于癌症术后第一个五年疗养期。4月4日,她和家人入住新居,不久便爆发蚁害,“家中电源时有跳闸,并有白蚁经常从基础设施中爬出。后来,电源跳闸次数越来越多,与此同时电话线路也因白蚁侵害频出故障。”
刘女士曾多次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和广×成开发商反映。但经多次处理后,蚁害情况虽有好转,却仍不时复发。
2006年,刘女士来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询,发现并无广×成开发商有关防白蚁处理的资料备案。
应刘女士要求,深圳市白蚁防治管理所派出两位专家,到其住处察看白蚁情况,在厅内电话接线盒及房间电源插座上发现白蚁长翅成虫和巢内容物,墙上电源开关插座等处均有白蚁活动痕迹,经鉴定确系台湾乳白蚁的成年群体所致。
记者在深圳市白蚁防治管理所出具的一份报告上看到这样的鉴定:可以确认该白蚁不是人为携带,也不是长翅成虫入屋新建巢群所致。经分析,该屋白蚁破坏的原因系未做房屋基建工程白蚁预防处理,或虽做预防处理但存在质量问题,造成白蚁入屋危害。